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拟在大理州云龙县和永平县建设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工程,现《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4)工程建设地点:大理州云龙县、永平县 (5)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16965.2326万元。 (6)路线方案及主要控制点: 路线起点:路线起点K0+000位于大理州云龙县长新乡南侧松子岭附近,设三岔T型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K108+200处相接。 路线终点:路线止点K87+580位于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南侧平坡附近,设十字枢纽与G56大保高速相接(并预留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顺接条件)。 主要控制点:长新乡、检槽乡、云龙县、宝丰乡、龙门乡、永平县。 路线走向: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起点 K0+000 起于云龙县长新乡南侧佳朋附近,设T型互通枢纽与在建的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K108+770
处相接。路线向西降坡跨过沘江沿江北侧山腰布线经七登至炼登箐,后跨过沘江设(L=2885m)隧道穿过狮头山至师里河口设检槽服务互通,后路线左转线沿沘江升坡至云罗登(预留云泸高速接线条件),路线转为降坡(10×40+90+160+90+7×40m 连续刚构桥)跨过箐沟经官庄至下贤坡南侧设云龙服务互通,后路线继续向南降坡至石登设(L=5130m)隧道穿过鸡尾山至金马坊,后继续向南降坡至石城设宝丰互通,后路线设连续隧道沿宝丰东侧绕开乡镇规划至彬平坝设宝丰服务区,后设(L=2090m)隧道至新桥后沿沘江东岸山腰布线至南新设南新服务互通,后路线左转升坡设(L=3750m)隧道至石房河,路线右转向南连续升坡设(L=1540m、3990m、1200m、1440m)连续隧道穿过鹿麂山至麦庄垭口设大栗树服务互通,后路线左转向东设(L=5020m)隧道穿过官山于永平县和尚箐露头后,继续向东设(L=1870m)隧道至龙门乡巴拉厂河,后路线右转沿龙门东侧山腰降坡至盐井河口设永平北(龙门)互通,后路线经中村至姚家村设永平服务区,路线继续向南缓慢降坡于宝峰寺西侧设永平东互通,后沿永平坝子东侧布线经黑油关、永平变电站、玉泉寺至平坡村,设十字枢纽互通式立交与G56 大保高速相接(并预留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顺接条件),路线止点桩号K87+580(断链:+85.341m),路线全长 87.665km(其中云龙县境内 58.66km,永平县境内29.005km)。其中桥梁长 26.97km,隧道长 41.46km,桥隧比为 78.06%。 (7)建设工期 项目拟于2021年初全面开工,2024年底竣工,建设期为4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下载链接及查阅方式 公众可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gov.cn/)或云南省生态环境网(http://www.mxeia.com/)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或联系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_7w26ASgHKYTuaReYfYsg,提取码:lrxs 查阅纸质版的公众个人需携带身份证,单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云龙县:长新乡、检槽乡、云龙县城、宝丰乡 永平县:龙门乡、永平县城 上述乡镇位于本项目选址、选线两侧300米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均属于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872-6521889
联系人: 李工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71-63366186
联系人: 沈工
联系邮箱:meixin@mxeia.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认为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 6、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7、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8、其他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gov.cn/)或云南省生态环境网(http://www.mxeia.com/)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发送至meixin@mxeia.com,或送达建设单位联系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