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拟在大理州云龙县和永平县建设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工程,为了让你们及时了解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及你们生活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按照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工程 (2)建设单位: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大理州云龙县、永平县。 (5)建设内容概要: 路线起点:路线起点K0+000位于大理州云龙县长新乡南侧松子岭附近,设三岔T型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K108+200处相接。 路线终点:路线止点K88+150位于大理州永平县博南镇南侧平坡附近,设十字枢纽与G56大保高速相接(并预留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顺接条件)。 主要控制点:长新乡、检槽乡、云龙县、宝丰乡、龙门乡、永平县。 路线走向:路线整体由北向南布设,起点K0+000起于云龙县长新乡南侧松子岭附近,设三岔T型互通枢纽与在建大理-漾濞-云龙-兰坪高速公路K108+200处相接。路线向西降坡跨过沘江沿江北侧山腰布线至七登,后跨过沘江设隧道穿过狮头山至河口设检槽服务互通,后路左转线沿沘江升坡至云罗登(预留云泸高速接线条件),路线转为降坡设跨过箐沟经官庄至下贤坡南侧设云龙服务互通,后路线继续向南降坡至石登设隧道穿过鸡尾山至石城设宝丰互通,后路线设连续隧道沿宝丰东侧绕开乡镇规划至彬平坝设宝丰服务区,后设隧道至新桥沿沘江布线至南新设南新服务互通,后路线左转升坡设隧道至石房河,路线右转向南连续升坡设连续隧道穿过鹿麂山至麦庄垭口设大栗树服务互通,后路线左转向东设隧道穿过官山至永平县龙门乡巴拉厂河,后路线右转沿龙门东侧山腰降坡至高家村设永平北(龙门互通),后路线经中村至姚家村设永平服务区,路线继续向南缓慢降坡于宝峰寺西侧设永平东互通,后沿永平坝子东侧布线经黑油关、永平变电站、玉泉寺至平坡村,设十字枢纽互通式立交与G56大保高速相接(并预留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顺接条件),路线止点桩号K88+150,路线全长88.15km(其中云龙县境内58.09km,永平县境内30.06km)。其中桥梁长24.64km,隧道长43.81km,桥隧比为77.65%。 云龙至永平高速公路项目推荐线主线全长88.15km,另设有4条连接线,分别为检槽连接线长7.645km、云龙连接线长2.475km、宝丰连接线长2.925km、永平北连接线长10.035km。 (6)总投资及建设工期 本项目总投资1897310.8076万元,项目拟于2021年初全面开工,2024年底竣工,建设期为4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872-6521889
联系人: 李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71-63366186
联系人: 沈工 联系邮箱:meixin@mxei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施工和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做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li.gov.cn/)或云南省生态环境网(http://www.mxeia.com/)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发送至meixin@mxeia.com,或送达建设单位联系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