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我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在大理市凤仪镇主持召开了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单位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 1. 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大理市凤仪污水及再生水系统工程(一期)水土保持监测评价报告
云南京源环境产业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