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在鲁甸县污水处理厂走访排查。
本报记者贾继恒摄 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昊龙水泥厂放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记者贾继恒摄 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对昭通市昆华化工公司硫酸车间的干燥塔吸收二塔受损修复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在复产前报告环保部门,待环保部门同意后恢复生产。
本报记者贾继恒摄 ◆本报记者刘晓星 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境内发生里氏6.5级地震。 灾情就是命令。 为确保环境安全,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成立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三级环保部门冒着余震不断发生、山体滑坡及道路塌方的危险,徒步十余公里第一时间到达震中龙头山镇,对灾区环境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防止出现次生环境灾害。 地震发生后,昭通市环保局、鲁甸县环保局第一时间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排部署隐患排查工作,对鲁甸县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排查和电话调查。 17时30分,昭通市环保局局长张顺民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赶赴鲁甸县,与鲁甸县环保局局长纳才相会合后,一行10余人向震中进发。 到达小寨镇后,山体滑坡阻断了通往震中的道路,市、县环保部门一行10余人只好徒步向震中进发。 此时,天公不作美,又下起了大雨。10余人凭着仅有的两个手电筒的微光,搀扶着前行。 鲁甸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杨舒雁回忆说,当时只有两把伞,大家互相照应着前行。由于余震不断,路边山上不时有滚石滑落下来。 当时,同行的几个人带的两瓶矿泉水也喝完了。杨舒雁特意捡起被丢在地上的矿泉水瓶。“我想着一会要是没有水喝的话或许能派上用场。” 果然,矿泉水瓶在此后的两个多小时里派上了用场。一行人走到最后又累又渴,就用这个矿泉水瓶盛起路边河汊内的水直接饮用。 “真是连滚带爬地往前走,到达震中的时候全身都是泥。” 说起当天晚上的情景,昭通市环境监察支队的邓贵声至今还心有余悸。 一边是大雨滂沱,一边是随时都可能滑坡的山体。一行人在漆黑的夜里徒步走了十几公里后,终于到达龙头山镇。 到达后的市、县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与随后到达的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张志华在震中会合,在鲁甸县龙泉镇龙泉中学宿舍内成立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前线指挥部。 刚参加完省长现场办公会的人员,顾不上拧干身上的汗水和雨水就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对灾区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样采集监测,另一路负责对震区企业、矿山、污水处理厂的环保基础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同时统计环保部门人员伤亡、办公用房及相关设备受损等情况。 保证灾区饮用水水源安全成为重中之重。根据《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8·03”地震环境应急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环境监测人员负责对震区周边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监测。 在多处道路被塌方阻塞的情况下,取样和送样都存在很多困难。 杨舒雁回忆说,地震发生后的那个晚上,为了第一时间了解震中饮用水是否安全,市、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冒着余震不断的危险坚持取水样。 取水口位于几米深的水塘内。当时余震不断,水塘的堤坝不停地晃动,站在堤上的百姓不停喊话,让监测人员上岸。在这样的情况下,监测人员采集到了震后的第一个水样。 水样取好了,怎么送出去?余震不断,通往外面的唯一一条生命线多处塌方,随时都有滑坡的可能。但为了第一时间弄清楚震区的饮用水是否安全,纳才相坚持将水样送出去。 杨舒雁回忆说,每人背着20斤重的水样,步行十几公里,凌晨6点钟才到达县环保局。由于县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有限,又安排专人将水样送到市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 在此后的几天里,震区的每一个水样都是靠人背、肩扛徒步带出来的。“灾情需要我们这样做,我们必须坚持!” 在灾难面前,杨舒雁这个表面柔弱的女子和她的同事们选择了坚持和克服。但是,说起每一个水样监测数据背后的故事,大家仍热泪盈眶。 地震发生后,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辖区内化工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辐射源进行了全面现场排查,防止发生次生环境灾害,确保了环境安全。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环保厅已增派环境监测专家3人、环境现场应急监测车1辆,携带大量仪器设备进驻鲁甸,并优化了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案。 |
大理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验收监测表.pdf 大理直属库新建储备仓项目验收监测表.pdf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转变职能 完善机制 强化监管 深入推进政府系
变化一 条目变化本次修订稿中取消了2008年版《名录》中“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
变化一 条目变化本次修订稿中取消了2008年版《名录》中“来源复杂,其危险特性存在例
3月28日上午10时,伴随着噼噼啪啪的鞭炮声,云南省水网建设2016年第一批重点水源工程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各相关环评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环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1899号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
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5年 第67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配套
环保部近日发布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
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