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永高速公路占地建设搬迁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我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在大理市上登工业园区主持召开了大永高速公路占地建设搬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单位代表一致同意通过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附件: 1. 大永高速公路占地建设搬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大永高速公路占地建设搬迁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华润混凝土(大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