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现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附图及附件、专家意见进行以下公示。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文本 2、附件及附图 3、专家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大理鼎邦沥青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理州大理市海东镇 联系人:林斌/18887252018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云南博禹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云海/18087289095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大理鼎邦沥青经营有限公司)提出。 大理鼎邦沥青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