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鹤庆新华银器艺术小镇银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鹤庆新华银器艺术小镇银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鹤庆县草海镇新华村村口大羊线以西 公示时间:2020年5月06日—2020年6月01日 鹤庆银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06日 附件:鹤庆新华银器艺术小镇银器文化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