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县县城电站二期续建扩容工程 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 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云龙县县城电站二期续建扩容工程 (2)建设单位: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云龙县宝丰乡境内澜沧江一级支流沘江中下游河段 (5)现有项目情况:云龙县县城电站原名石城电站,七十年代始建,后因各种原因停建。2003年,云龙县人民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以小水电开发建设以促进云龙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政策引领下,4月成立了“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并完成了《云龙县县城电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9月25日对《云龙县县城电站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施工。由于项目涉及工程内容较多,建设单位决定电站分两期规划建设,取水坝设在青云桥以下80m处,一期工程完成取水大坝、引水渠线工程及300m左右隧洞,压力前池及主副厂房建设,投资概算4200万元,计划工期2年完成,装机6400KW。于2002年7月开工,2006年9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其中一期装机机组2×3200KW于2005年11月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10月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已按照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了相关工作。 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加高引水渠道的断面,增加引用流量;压力前池扩容2000m3;新增装机1×4000KW;扩大主厂房;完成上网35KV线路等。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内部扩建,取水枢纽不变,不增加林地、土地的征占用。 (6)投资 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908720386
联系人: 何总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云南美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872-2399168 联系人:陈照运 联系邮箱:meixin@mxei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工程特点、工程规模及项目所在地环境特点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2)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 (3)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者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6)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7)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出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意见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云南省生态环境网(http://www.mxeia.com/)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件发送至(meixin@mxeia.com),或送达建设单位联系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云龙县县城电站发电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