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HJ 790-201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HJ 791-201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6)
该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3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3月29日印发